见习条件 (一)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(含中职、技校毕业生)、25岁以下失业青年(参加见习时未满25周岁)。 (二)通过 四川e就业 微信服务号进行失业登记,或在所在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、乡镇(街道)或村(社区)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失业登记。 (三)就业见习只能参加1次,之前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,不再参加就业见习 工作时间: 早8.30----12.00 下午14:00----18:00 单休。法定节假日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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